作者:锦锦不是妖
安云柒是他的救赎,是他徘徊在地狱边缘的一缕阳光,是他爱而不得的禁忌。 他为安云柒倾尽财富,摘星揽月,付出所有,连命都可以不要。 安云柒却说:“在这世上,你永远都是我最爱的哥哥。” 在他死的那天,她披上婚纱嫁给他人。 —— 多年后,安云柒在国外遇见了一个跟她已逝哥哥很像的男人。 她泪如雨下,疯了似的追上去,“挚哥,是你吗?” 男人眸光淡然,“你认错人了。”
母亲三婚的大喜之日,余暮夕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三哥洛挽风掳走。 洛挽风欺她上了瘾,却又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她。 余暮夕恨他入骨,不得不在他的威严之下苟活着。 传闻,余暮夕被欺负得很惨,日子过得生不如死,只要洛挽风说1+1=3,她绝不敢说2。 某天,某客厅内, 一大一小的两人跪着键盘,面壁思过。 “爸,你今天犯什么错了?” “出门太着急,忘了吻你妈妈。” “小宝你呢?” “亲了隔壁家小妹。”
她是身份卑微、臭名昭著的坏女人,却嫁给了劝势滔天的军战集团首领莫南泽。 可莫南泽深爱着他的青梅竹马,对她漠不关心。 她不愿在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里苦苦挣扎,甩出一张离婚协议书。 “我们离婚吧。” 莫南泽不屑一顾:“很忙,没空。” 她毅然决然离开。 待她出现在大众视野时,已是天才科学家、慈善画家、首富千金。 身份一经曝光,惊艳全世界,唯独莫南泽依旧嗤之以鼻。 直到某天,一个天大的阴谋被揭开。 “莫爷,您深爱了十几年的白月光是前夫人啊,你认错人了。” 莫南泽红了眼,疯了一样找到她,“老婆,我爱的一直都是你,我们复婚吧!”
母亲三婚的大喜之日,暮夕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三哥掳走。他亲手将她推向地狱,暮夕恨他入骨,他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爱上了她……一场救赎的追逐,他最终是输得彻底。她大婚之日,他爱而不得,以死赎罪“暮夕,若有下辈子,我们能从头来过吗?”
宋晚夕是长辈眼里最优秀的药研专家,是女生眼里美貌与才华兼并的偶像,是男生眼里不可亵渎的清纯女神。 可她深爱着尤瑾,尤瑾却极其厌恶她。 结婚两年,尤瑾从未碰过她。 直到离婚后,她独自生下孩子,男人却像疯了一样跟她抢。 他红着眼恳求,“夕夕,孩子和我,你必须一起要了。”
【强制爱+日久生情+偏执+双结】 许昭意最后悔的是两年前招惹了苏之赫这个活阎王,从此被纠缠上。 他像疯子一样,斩断她的爱情,禁锢她的身体,封锁她的心。 只为独占她。 她无数次想逃,却永远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苏之赫觉得,许昭意这女人就该是他的。 他掐断她所有桃花,把人困在家里,心也得拴他身上。 她跑一次,他就疯狗似的抓回来,掐着腰,咬她脖子:“再跑?老子弄死你!” 许昭意装乖,眼底却烧着火:“行啊,看谁先弄死谁。” 这场疯爱,要么死一块,要么…死一起。
驰曜光风霁月,出身于勋贵之后,家世显赫,是神坛上人人仰慕的天之骄子。 相爱四年,所有人都知道许晚柠是他的刻骨铭心,一场“出轨”戏码,却令他们狼狈分手。 五年后重逢,他将她按在墙上,眼底是毁天灭地的恨:“既然从我的世界消失,那就消失得干净点,不要再让我见到你。” 她回答得干脆利落,“好。” 驰曜恨她入骨,却依旧为她疯狂,为她失控。 当真相揭开,他红着眼将她抵在门前:“用一生赎罪,嫁给我,你的债我来扛。” #破镜重圆#高干VS律师#虐恋情深#追妻火葬场#追夫隔层纱
寻回犬的十个约定:第一,请聆听我说话,第二要相信我一直和你同一阵线,第三,多一点陪我玩,第四,不要忘记我也一样有感觉,第五,不准打架,真的打起来我一定会赢你,第六,当我不听话时一定有原因,第七在学校时你有自己的朋友,对于我只有你一个,第八,我老后继续和我做朋友,第九我的寿命大概只有十年,你一定要珍惜大家相处的时间,第十,我永远不会忘记一起的日子,到我死的时候一定要留在我身边
言未初有个远大的志向,那就是在十八岁生日的时候要喝最烈的酒,上最帅的校草。为了这个远大的志向,她一直在努力。谁曾想回国的第一天,好友告诉她,她帮她找到了最帅的校草沈夜末。她立刻赶过去,没想到大失所望,随便吐糟了一番:“相貌不行,身材不行,体力不行,时间还短。”“听闻你在我背后造谣我时间短?”一次意外,她发现那天看到的男生并不是沈夜末。“那,那是误会!”盯着跟前这张清隽的脸颊,她猛咽口水,果然是极品。“我不想听解释,只想用你证明我行还是不行……”他欺身而上。无人知道,无数个夜晚,她是他夜里的解药。再一次遇见,他只想将她独宠入怀!
“号外!号外!比冰山还要更冰山的大少爷养了一条狗!还是一条名为夏晚安的哈巴狗!”这条消息不仅震惊了整个学院,更是惹火了夏晚安本人,于是,“啪——”的把...
一朝穿越成书中女配。她本想着躲开男主男配,可是所有人都不肯放过她。既然躲不过,那就正面刚,反正她也是有金手指的人。只是......这不是书中那个神秘的大boss吗?怎么盯住自己不放了呢?
叶双双机缘巧合成为神秘编外小导游。可以带团穿,感觉美滋滋。可是自己不能放肆买买买,还得兼职当保镖。还有个身份不明,不知道是警察是军人还是个无业游民,每次都死缠烂打跟着她。“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你想买什么,放着我来。”“……”“你想要什么,全都给你”“你。”
我有一个“土味”青春,不洋气、不追星、没见过高富帅、也没见过白富美。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娃,“死读书”占据了青春里70%的时光,出过最远的门是离家25km的县城配眼镜。 即使经济与时间双重匮乏,也丝毫不影响我有一个“叛逆”、“青涩”以及“色彩斑斓”的少年时光。 遇见一批批苦口婆心的老师,一个个可爱的少女,写进日记的笔尖少年,亦或是一场甜蠢交加、惨淡收尾的早恋。 还有梦想路上,那难以言喻的懵懂与倔强。 希望这些今昔之感能够带给你一场美妙的青春之旅,亦或是回忆起那些小美好。 ◎书粉群◎93637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