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笑脸猫
根据连续剧《延禧攻略》改编 编剧:周末改编:笑脸猫 秦岚饰富察皇后;聂远饰乾隆;吴谨言饰魏璎珞;佘诗曼饰娴妃 魏璎珞劈开了姐姐的棺材。 每个人都告诉她,姐姐是自杀的。 但尸体上的伤痕告诉她——“妹妹,我是被人杀死的。” 为了找到真凶,为了替姐姐复仇,魏璎珞下定决心。 “我要进宫。”
延禧攻略小说介绍:根据连续剧《延禧攻略》改编 编剧周末改编笑脸猫 秦岚饰富察皇后;聂远饰乾隆;吴谨言饰魏璎珞;佘诗曼饰娴妃 魏璎珞劈开了姐姐的棺材。 每个人都告诉她,姐姐是自杀的。 但尸体上的伤痕告诉她——“妹妹,我是被人杀死的。” 为了找到真凶,为了替姐姐复仇,魏璎珞下定决心。 “我要进宫。”
周防是个普通高中生,某天发现家里的镜子可以联通异界,他可以坐在镜子前面跟异界的人交易。 偶尔被当成阿拉丁魔镜,辅佐战败国的公主,让她成为女王;偶尔被当成镜灵,指导废材少女成为武林盟主…… 从此在无数世界扬名立万,走上人生巅峰,成为被众人争夺的幻想级宝物——镜子哥!【大雾】!
初遇时,他毫不在意地将覆在脸上的面具摘下来,对着我笑。 我被惊呆了,不为面具下那绝世的容颜,不为他驱散我不安的温暖笑意。 却只为那双望着你时灿若星辰的眼眸,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痛楚亦沧桑,竟仍清澈地如一汪秋水。 那时的他,只是个初入这江湖的懵懂好人。 那时的我,只是个初到这世界的迷惘过客。 再见他,是很久以后。我震惊了,为那张仿佛成为他身体一部分的月牙形面具,为他浑身散发出的清冽死寂,更为那双明明映着世间颜色,却仿若空无一物的漂亮眸子。 那时的我们,恐怕谁也没有想到吧,再相见时竟是用这样的身份来面对彼此。 我知道,他没有认出我;而我,认出了他,却再也无法面对他。
他叫莲绛,红莲业火的莲,点绛唇的绛。 她叫十五,花好月圆时的十五。 她曾是名动大洲的第一王妃,可八年后,她从棺中爬出,双手满是泥土和鲜血,无心、无情地走上了复仇之路。 他是南疆历史上身份最神秘的年轻祭司,是能将死人气活的毒舌男,却独独是她羞涩又傲娇的夫君。 他性情冷漠,厌恶的人在面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孤傲,天下在他眼里算什么?他深情,为了与她厮守,不惜成为冷血的魔鬼,他幼稚,在她面前,他就是个长不大的、要人哄的孩子;他善妒,他的夫人,哪怕别人多看一眼他都会吃醋。 然而她要的是天下大乱,万劫不复。他要的却是三世情深,痴心一颗。 桃花开,桃花落,桃花尽了笙歌没…… 此生执着什么,你若问我,终是笙歌落! 他本妖娆无情,可却偏生念她成疯、思她成狂哪怕她是鹤顶红,他也甘之如饴,最后为她,堕落成魔!“莲绛你若敢死,我就敢忘!把你忘得一干二净,黄泉碧落,永生不见!" 泪眼婆娑中,仿佛看到他唇角带笑,静静地看着她,“十五,你送我一场红梅落雪,那我便赠你三世情深,不负不弃。你送我一捧落花,我便赠你一颗痴心。”
少年侠士李思南,前往漠北寻找在他七岁那年被蒙古兵掳往漠北的父亲,他在途中结识了女侠孟明霞,到了和林,又因偶然的机缘,结识了成吉思汗的女儿明慧公主。成吉思汗要女儿嫁给另一部落酋长的儿子镇国王子,明慧公主却爱上了李思南。李思南顺利地找到了“父亲”,却不知道这个“父亲”是冒名顶替的奸徒。及后几经艰苦,方始找到了已被害得奄奄一息的父亲。其父亲临终时要他娶服侍自己多年的义女杨婉为妻。家国事,儿女情,李思南何去何从,引出许多离奇曲折的故事。_x000D__x000D_续篇:《风云雷电》
姐弟恋治愈宠文来袭!敢爱敢恨很撩的旅游编辑x深情温柔寡言的忠犬弟弟。 反套路的女富男穷设定,当很会撩的御姐型美女碰上单纯的奶狗弟弟,毫不犹豫要拿下呀! 姜醒刚认识陈恕那年,他还是个温柔寡言的大学生。 再相逢,两人阴差阳错成为了同居室友,甩开师母与学生的关系,姜醒发现自己对这个水杉一样的男孩很是心动! 好不容易碰见一个合心意的恋爱对象,姜醒表示:肯定要拿下呀! 于是陈恕成了姜醒的男朋友,这是一个温暖的姐弟恋的故事,也是一个姐姐一步步调教小鲜肉的故事。 当我有了你,我惶惶,也辗转,我哭着,也笑着。
许多年前,谢熹雯与温至臻偶遇,一见钟情,无疾而终。 许多年后,熹雯与他再度重逢,实践日久生情的爱情…… 浅式爱情最重要法则:学爱你。 谢熹雯:你爱我吗? 温至臻:我并没有说不爱你。 谢熹雯:你这样爱每一个人,爱苏凝?你爱我比她多吗? 温至臻:我不爱你? 谢熹雯:如果你爱我,离婚的时候,你不会轻易放开我的手。 温至臻:因为我没有为你酗酒,所以算不得爱你。没有为你歇斯底里,是不配爱你。没有要死要活,是不够爱你?! 谢熹雯:温至臻,我一直有一个遗憾,你一直没有说过“我爱你”。 温至臻:对不起,熹雯。我们重新开始,学爱你。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