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虫鸣
母亲送给她一把桃木梳,梳柄上刻着“来来茴茴,幸福吉祥!”然而,从她认识周于谦那刻起,不幸接踵而至,谁又料到,渡过重重磨难后,最终给她幸福的,竟然是他!一把预兆幸福的桃木梳,一个不幸的女人,找到幸福的故事。
25岁的沐阳成长于一个传统家庭,将婚姻视为人生的必经过程。仍是单身的她,在繁华的异乡没有一个安身之所。惶恐之余在朋友的婚宴上邂逅了适宜的结婚对象柏云舫——这不是王子与公主的邂逅,云舫被她视为救命稻草;而她,则被云舫当作成功的阶梯。沐阳的幸福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当她即将与云舫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却发现他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然而她能抛开往事,投入英俊上司王介桓的怀抱吗?她不过想要一个安定的婚姻,命运却让她希望破灭。条件平庸的她,被烙上了更多难以出嫁的印记。当她从地狱挣扎出来,抱着独身的念头坚强生活时,幸福也不期而至!
吾爱江紫末: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为重要的一件事。紫末,我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在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一人,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烟,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与幼子。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紫末,他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讲述了主人公夏茹溪28岁这年,事业成功的她却失去了工作。聪明美貌,看似完美无缺的她,用一副骄傲的面孔掩饰了内心自卑,她假造学历,逃不过众人的指责,她有供房供车的压力,没有工作的她,该何去何从?是谁给她造成伤害?她又该找谁来为自己买单?蔚子凡完成了父亲对他的试炼,接手新的工作。孤傲,固执且才华横溢的他,手臂上的钢笔墨迹系着他心理的一段往事,年少时被骗的阴影使他痛恨一切的虚伪。夏茹溪是男人眼里盛开的啬薇,每个人都愿意为做一堵坚实的墙,而在蔚子凡看来,她却是一株沉在水里的无根苦草,令他总违背意愿地去呵护。年少的邂逅,重逢后的纠葛,长长的,像一根透明的线,于黑夜里无形地缠绕着他们,然而阳光总会如期而至。
师父她老人家武功盖世,怎么娶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师爹?既不是貌美如花的俊后生,又不是腰缠万贯的大富豪,左思右想,一定是因为不要脸! 赶走吃闲饭的师爹,师...
夜色,沉沉笼罩在海面上,风,沉闷地鼓动着,卷起七尺多高的巨浪,拍打在玄界滩的岩石上。黑色的岩石一动不动,巨浪的抨击在它们身上炸开,形成密集的白色泡沫,将天空布满。巨大的轰鸣声一波又一波地脉动着,像是暴雨中的雷霆一般撼动着这片海域。
钟汉良、马天宇、孙怡、于朦胧联袂主演同名影视剧原著。 少年时情之所起,此生便不再敢忘。 若爱是羁绊,那么,她就是他在这世界上的,画地为牢。 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 凉生:我们重新始吧,就当现在,你十七岁,我十九岁。好不好? 程天佑:我爱你,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门当户对! 姜生:我挡不住我的心我的爱情,它们在暗无天日里滋长,独自痛苦又独自幸福! 钱至:我在医院里求婚,只想让你知道,从此,无论生老病死,我必不离不弃。 八宝:我哥负责脱衣,我负责舞,柯小柔负责娘。 程天恩:我久久也放不下的人,就在这一刻,放下了。爱了那么久的爱情,不爱了。 宁信:我是这个世界上先被他爱过的女人!我也会是这个世界上被他爱着的女人!我是他*的女人!我是程太太! 未央:姐姐,这一次,你怎么不让了?
"《金粉世家》是现代小说家张恨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以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封建大家族为背景,以金铨之子金燕西与平民女子冷清秋由恋爱、结婚到反目、离异的婚姻为主线,揭露了封建官僚及其妻妾子女空虚、堕落的精神世界和没落腐朽的生活,为豪门贵族描写了一部活生生的兴衰史。小说全书112回,穿插金家20多个人物的生活故事,色彩瑰丽,散而不乱。小说故事轻松热闹,情调伤感,消闲意味浓厚,发表后深受市民读者的喜爱。"
遭人下蛊,神志不清,敌友莫辨。眼下虽然已经将毒蛊取出,但放蛊之徒的身份尚未明确。我带着虫蛊向薛二爷请教其中的奥妙,他翻出若干古籍为我详解道.......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