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靡宝
天应四年,公主和亲,好吃懒做的陆棠雨被她爹一脚去送嫁。娇气、爱哭闹的公主,不苟言笑的和亲大使,不告人的秘密任务,还有风云变幻的时局,都将陆棠雨的生搅得乱七八糟。在欢乐、刺激的冒险生涯背后,阴谋也渐渐展开......经历了失恋和九死一生的危险回到家后,陆棠雨不得再次面对一场更激烈的风暴......在这个无尽的旋涡中,谁才是她真正的守护神?
景甜、许魏洲主演影视剧原著小说。 在上海滩,谁人不知容家富贵滔天,也无人不知容大少爷乖僻冷傲,不服管教。 冯世真偏向虎山行,过关斩将,顺利成为容家的家庭教师。 同时,一场将所有人都算计进去的阴谋,也缓缓展开。 在这一个同外界截然不同的华丽世界里,在这个流光溢彩的城中城之中,他们相互试探、追逐;他们也相爱、背叛、伤害… 就如两道的流光,萦绕翻飞,似一首永不停歇的舞曲。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宫廷之变,边境之乱,大漠之战,谁能力挽狂澜?
猎光最新章节,猎光无弹窗,猎光全文阅读.
中唐,韦氏乱政。边关,忠臣之女同名门之子不打不相识。突厥入侵之后,为了洗清父亲的冤屈,亦为了报答友人的知遇之恩,她在他的策划之下,顶替了贵女之名,被没入掖庭,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宫婢生涯她步步为营,从掖庭粗使,成为皇后亲信女官。王侯将相,公主贵女,她阅尽了浮华。此时的大明宫,疯狂而堕落,她游弋其中,双目清醒。他冷傲、沉默,身负重任,却是温柔而耐心地守护在一旁。英雄儿女,盛世风云。而爱,雨打不落,风吹不折。就这么牵着手,一辈子……
很多年前,她微笑着沉默,看他们手牵手;很多年后,各自天涯,有错过,终相守。年少轻狂幸福时光,一个人的流年,两个人的爱。
“若想让这个世界的人们生活在阳光下并保持理智,那我们就必须保守那些不该被他们知晓的秘密。” “因为一旦他们见到那些无法用现有科学解释的恐怖存在,真切地发现了这个世界的可怖之处……相信我,地球会变成宇宙里最大的疯人院。” ——第九守秘局陈闲
乐游原上索剑盟!韩锷与方柠本是江湖上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然而方柠已数月音讯全无。无奈之下,形单影只的“太白剑客”韩锷身胯斑骓、手持长庚,来到洛阳城外。 洛阳古都风起云涌,轮回诡巷陈年秘辛。紫宸高手突现穷街僻巷,大荒山秘术鬼神莫知。在世家与权利的追逐中,一个又一个巨大的迷局等待着韩锷。 一振长庚身自起,宠辱不惊演长歌!
他叫莲绛,红莲业火的莲,点绛唇的绛。 她叫十五,花好月圆时的十五。 她曾是名动大洲的第一王妃,可八年后,她从棺中爬出,双手满是泥土和鲜血,无心、无情地走上了复仇之路。 他是南疆历史上身份最神秘的年轻祭司,是能将死人气活的毒舌男,却独独是她羞涩又傲娇的夫君。 他性情冷漠,厌恶的人在面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孤傲,天下在他眼里算什么?他深情,为了与她厮守,不惜成为冷血的魔鬼,他幼稚,在她面前,他就是个长不大的、要人哄的孩子;他善妒,他的夫人,哪怕别人多看一眼他都会吃醋。 然而她要的是天下大乱,万劫不复。他要的却是三世情深,痴心一颗。 桃花开,桃花落,桃花尽了笙歌没…… 此生执着什么,你若问我,终是笙歌落! 他本妖娆无情,可却偏生念她成疯、思她成狂哪怕她是鹤顶红,他也甘之如饴,最后为她,堕落成魔!“莲绛你若敢死,我就敢忘!把你忘得一干二净,黄泉碧落,永生不见!" 泪眼婆娑中,仿佛看到他唇角带笑,静静地看着她,“十五,你送我一场红梅落雪,那我便赠你三世情深,不负不弃。你送我一捧落花,我便赠你一颗痴心。”
少年侠士李思南,前往漠北寻找在他七岁那年被蒙古兵掳往漠北的父亲,他在途中结识了女侠孟明霞,到了和林,又因偶然的机缘,结识了成吉思汗的女儿明慧公主。成吉思汗要女儿嫁给另一部落酋长的儿子镇国王子,明慧公主却爱上了李思南。李思南顺利地找到了“父亲”,却不知道这个“父亲”是冒名顶替的奸徒。及后几经艰苦,方始找到了已被害得奄奄一息的父亲。其父亲临终时要他娶服侍自己多年的义女杨婉为妻。家国事,儿女情,李思南何去何从,引出许多离奇曲折的故事。_x000D__x000D_续篇:《风云雷电》
春见眼中的白路舟:嘴巴坏,脾气糟,动不动就暴走,不讲道理,没文化。白路舟听了,怒。他嘴巴坏?就问问,那个好声好气哄着她的人是谁!他脾气糟?合着为她熬的鸡汤白熬了!动不动就暴走是为了谁!不讲道理又是为了谁!没文化?那倒是真的。所以春博士,你不来给我补补课吗?他,白路舟,为了追笨蛋春五岁什么方法都用了,可这货还是不开窍。可是能怎么办,媳妇儿是自己选的。所以,就算被嫌弃了,也还是得努力把她追回来!——春见,我家啥都不缺,唯独户口本上缺个你。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