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吃
林清嘉喜欢王知秋五年了,十五岁到二十岁。用她的话说,就是大好青春白白耗费。王知秋说,生命中的某些时光,本来就难逃在,某些人和某些事上面虚度。这些话,一看就不是王知秋的水平,他那个傲娇的理工男,怎么会这种文绉绉的话。说起来,王知秋从未说过“我喜欢你”,但他从来都说您。嗯,我知道你心上有我。
知道为什么我不早恋吗?那是因为我还没有遇见你
一次意外,他受伤失忆,被她所救。她在学校跟他早有结怨,便趁机报复,把他留在身边,玩起“主人与奴隶”的小游戏。谁知,她却不小心赔上了自己的一颗心。失忆后的他,撩人手段高明,牵她小手,搂她小腰,不但壁咚,还床咚!“等等,厉大少爷,说好的不近女色呢?”“不近女色,只近你。”失忆之前,他高傲冷峻,生人勿近;失忆以后,他淡漠中带着柔情,甚至还有点缠人。可是,当她接触到真正的他,才发现他其实是……【——向以星,是你自己闯入我的世界,那你就别想走了。】(1v1,双洁,这是一个把恶魔调教成妻奴的故事~)
对于失去那个已跳动的心来说,他将变的冷酷无比,但当他遇到曾与令他心跳动相似的人时,他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理智,而她,性格暴躁、泼辣、刁蛮任性,是一个十足的“男人婆”,是那冰山可以将她冻留在身边,还是那活泼热情相拥于怀中......
相隔年少久远后的那几年,潮汐觉得喜欢上江起是她人生里犯过的最重大的错误。可是如果再次回到那些时光里,她并不觉得爱上他值得遗憾和后悔。因为她喜欢看他总是满身带刺的眼神淡漠,喜欢看他每次与她针锋相对的不依不饶,喜欢他忽然靠过来时身上清冽的薄荷香气,喜欢自己在梦中梦到的他清晰生动的眉眼。这是她年少时期真正爱过的少年,苍白清冷,却带着无与伦比的魅惑。后来她在最爱的异国城市驻足,静静躺在他的身旁,看着落地窗外透射进来的阳光打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以为自己做了一场触手可及的梦。“那么多年,我们彼此伤害,互利共生,结果我还是先于你败给了你。”
她们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王!她,冷漠无情;她,可爱无良;她,妩媚多情!!令人痛心的背叛,使她们走到一起,也是这场背叛,才造就了今天的黑道至尊……但是,在她们复仇的同时,也收获了美好的爱情……冷是他的代名词;花心是他的代名词;温柔是他的代名词……三位绝美的MM和三位帅到极点的GG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这爱情到最后是喜是悲是爱还是恨……
“别碰那里,脏……”苏胭云涨红了小脸。男人微微一笑,替她擦干脚上的泥渍:“我的宝贝儿,不脏。”一夜之间,洁癖到熟人也勿近的翊少突然强行脱敏,毫无底线地宠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女人。“老公,肚子里的宝宝召唤你!”哪怕横跨半个地球,翊少也要连夜飞回来。“呜呜老公,他们骂宝宝是野种!”造谣的人渣抓起来,花式问候他全家!“老公,我要带宝宝去旅行!”翊少:“别忘了带件行李。”“哪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