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莎士比亚
以金钱、阴谋为线索,最后正义战胜邪恶的喜剧故事。住在威尼斯的犹太人夏洛克靠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当称二名叫安东尼的商人向他借钱未如期归还时,便狠毒地要割下他身上的一磅肉。幸亏安东尼好友之妻机智善辩,鼎力相救,才化险为夷;而恶人夏洛克也因此受到倾家荡产的惩罚。
《哈姆雷特/世界文学名著》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这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诗人、戏剧家莎士比亚是一位旷世奇才。
《仲夏夜之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仲夏夜晚,两对恋人为了对抗一道荒谬无比的律法而出逃;当他们逃往林子后,精灵的介入使彼此爱的对象混淆;一阵混乱之后,众人终于恢复理智和谐。
《莎士比亚经典故事集》由莎士比亚编著,是“世界经典文学名著博览”之一。在人类历史,“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可谓家喻户晓,他的伟大戏剧作品是经久流传。因此,有多位作家将莎翁戏剧改编成戏剧故事。本书正是其中的一部。《莎士比亚经典戏剧故事》作者精选近十部精妙的莎翁戏剧,将其改编成精彩故事,从而让读者了解原作风貌,体会大师风范。
本书是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是英国的一个古老传说,故事本身大约发生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后在英国编成了许多戏剧,现存的戏剧除莎士比亚外,还有一个更早的无名氏作品,一般认为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是改编此剧而创作的。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突然死了,不到两个月,王后乔特鲁德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这一连串事情在朝中引起了议论,有些大臣认为乔特鲁德轻率无情,居然嫁给了可憎卑鄙的克劳狄斯。甚至有人怀疑克劳狄斯是为了篡位娶嫂,卑鄙害死了国王。
夜色,沉沉笼罩在海面上,风,沉闷地鼓动着,卷起七尺多高的巨浪,拍打在玄界滩的岩石上。黑色的岩石一动不动,巨浪的抨击在它们身上炸开,形成密集的白色泡沫,将天空布满。巨大的轰鸣声一波又一波地脉动着,像是暴雨中的雷霆一般撼动着这片海域。
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的洪荒时代,随着天下公认的领袖神农氏的去世,各族群雄都开始蠢蠢欲动,就在此波涛暗涌的动荡时代,一位少年横空出世,在机缘巧合下开始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传奇历程。
她是吃货呆萌小穿越,他是冷血无情大帝王。一千年后古墓的秘密,引着她一朝穿越,落在了陌生的王朝。莫名的书院修行,揭开她古怪的身世之谜,穿越小透明摇身一变成为永元长公主。一道遗旨,少年帝王竟要亲自为她选夫。“我还不想嫁人。”她嘟嘴。“养着太浪费粮食。”他嫌弃。她小心翼翼、迷迷糊糊地想靠近这人,企图慢慢融化他周身的寒冰。可是兜兜转转,哪怕把自己最爱的食物让给他,也不及他心里的那个人。心灰意冷之际,她决心遵从圣旨:“你要我嫁,我便嫁。”少年帝王面色如冰,不为所动。可是大婚之夜,又是谁失态地闯了礼堂,不顾一切地带她回了深宫?史载:永元七十六年,初见公主得以寻回。永元七十七年,公主薨。同年,帝迎新妃,以初见之名冠之,以纪念公主之灵。
本书描述了侠客金世遗与邙山派女侠谷之华、邪派魔女厉胜男之间刻骨铭心的情缘和爱恨情仇,并刻划了武林中人为争夺武功秘籍互相残杀的人性悲剧。武林怪杰金世遗形似不羁,实则为重情义守信诺的正派侠士;而端庄善良、正义宽和的谷之华是一代女侠吕四娘的徒弟,却因是武林公敌魔头孟神通的女儿,而被逐出家门;两人因遭遇相同而认识进而成为知己。复仇心极强的魔女厉胜男,则像影子一样融入了金世遗的身体和意识,让金世遗既极力摆脱又极度依恋。到底金世遗心中的最爱是谁?留待读者判断。
少年侠士李思南,前往漠北寻找在他七岁那年被蒙古兵掳往漠北的父亲,他在途中结识了女侠孟明霞,到了和林,又因偶然的机缘,结识了成吉思汗的女儿明慧公主。成吉思汗要女儿嫁给另一部落酋长的儿子镇国王子,明慧公主却爱上了李思南。李思南顺利地找到了“父亲”,却不知道这个“父亲”是冒名顶替的奸徒。及后几经艰苦,方始找到了已被害得奄奄一息的父亲。其父亲临终时要他娶服侍自己多年的义女杨婉为妻。家国事,儿女情,李思南何去何从,引出许多离奇曲折的故事。_x000D__x000D_续篇:《风云雷电》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