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佑
【热血爽文】他是传说中从地狱回来的兵王,带着距离心脏只有几毫米的弹头,再战沙场。 奉命回国加入绝密龙组,身为不存在的影子部队,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他和他的兄弟们,注定成为佣兵界最恐怖的传说。 万国之兵,皆为我走卒,热血好男儿,持枪跟我杀!
【单女主热血文】魂穿特种兵世界,入赘三年,龙归深海,没人知道,受尽白眼的废物,乃是华夏狼牙大队,最强悍的狼牙。沉冤得雪,王者归来,再披战袍,我要这天地,铭记我秦风之名!龙小云:赶紧杀敌,回家刷碗!秦风:好嘞!
【热血爽文】部队里有一个传说,一个没有番号的部队,一个比魔鬼还可怕的代号。 他的名字,敌人闻之丧胆。 为兄弟,头颅可抛,为国威,粉身碎骨,中华好男儿,持枪驱妄图进犯之虎狼! (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三年前,最爱的女人因为他而死,绝望的他,从此销声匿迹。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可是他却王者回归,将整个都市掀的天翻地覆。 身为男人,只能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穷小子误入校园被校花灌醉,一觉醒来,他竟然发现体内住着一群魔鬼,从此他纵意花丛无人能及,灭神杀魔无人能挡,穿梭在几个世界的他,不知道欠下了多少风流债…… 新书《最强军魂》求支持
三年前,他是受尽白眼的上门赘婿。 三年后,沉冤得雪,他终再披战袍,猛虎归山,蛟龙入海,最强狼牙再次出山,将让世界为之颤抖! 要战便战,华夏儿郎千千万,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本属于男人的书,一起点燃你心中激情和热血!】
他是兵王谱的巅峰存在,他的脑袋被悬赏三千万美金,他就是万兵之王,隶属于中国最神秘的特种部队。 一把狙击勇冠三军,夺命飞刀技压群雄,铮铮铁骨也有百般柔情,一世忠一国,一生爱一人!。
他自幼身世成迷,从小生长在军区大院,身体异于常人,三岁参军,七岁入伍,十岁加入蓝星夏国特种部队,十九岁担任夏国龙组组长,这时他却厌倦了这种疲惫的生活,他决定要退役去尝试一段不一样的经历……于是,夏国便出现了一个史上最牛逼的学生。
*谨以此书敬献建国70周年!1937年,萧凌虎和他的小分队,从淞沪战场一路走来,杀向鬼子,杀向胜利!!!热血染征袍,马鸣风萧萧;城破国犹在,斩倭人似刀!本书不穿越、不重生、不神剧,不喜勿入!
我们穿着没有军衔的军装,以方队的形式,齐步走回各自的中队; 没有了鲜红肩章的我们,看上去像是排队搬树叶的蚂蚁,我们穿着的黑色三尖头(皮鞋),像是蚂蚁一样,而我们身上纯橄榄绿的衣服,就是蚂蚁身上的树叶。 队伍排了好远好远,井然有序的,齐步走着,并撕心裂肺的喊着口号:“1!2!3!4!”回声在寂静的支队大院中,显得那样刺耳,但更刺痛了我们的心。 支队的大院因为老兵复原,显得那样的空荡、寂静,只有零星的几个士兵,在拿着扫把扫柏油路上枯黄的树叶。 突然感觉自己就是这些叶子中的一员,因为服兵役年限已到,不得不退伍,就像叶子枯萎,不得不掉落;留在树上的,是那些对主杆不舍的叶子,它们仍是绿色,仍吸取着树汁、营养,就像留下继续服役的军人,仍穿着绿色的军装; 我不知道用何种心情表达我成为了地下的叶子,但我知道,即便我走出军营,但我的叶脉,仍会是那样的清晰。 分享书籍《血色肩章之褪色的绿》作者:邓二肥
他的娘亲信佛,告诉他休伤物命,可是,他发现杀死日本鬼子就是给更多的中国人放生,于是他走上了抗日征程。他从北方大山而来,一路厮杀,灭追敌于长城之巅,携伪满洲国皇帝玉玺千里入京;他是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旁听生;他在南京保卫战中浴血突围,在滚滚长江中炸了鬼子的汽艇;血战台儿庄,无意中担当了扑火队员的竟是他这个后勤运输兵……他亲民却不喜党派之争,他,霍小山,就是为抗日所生!这是一个看了好多年书的老书虫的作品,最神最吸引人最铁血最现实抑或最搞笑的吗?是,也都不是,我要写一部用老书虫的眼光看来最好看的抗日小说,这就是这部作品的自我定位。本书系非主流非穿越类小说,欢迎书友提供相关史实QQ群5146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