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次
风吹起了落叶,海水染红了眼睛,刀出鞘的那一刻,生命就早已结束了。—摘自《鲜血筑成的防线,—蔚海》至四万年前人族迁徙在摩迦多星球开始,生命就不断的逝去,鲜血就不停的流淌。烽烟硝起之际,很多人都躲了起来,唯独他,迎着风沙站了出来。
古老的东方,武道没落,超凡者崛起。茂密的森林中,离歌长刀指向身子爬满密密麻麻昆虫的【驭虫师】,冷冷的说道。“听说爆炒昆虫,味道不错。”无尽的沙漠中,离歌教踩穷凶极恶的盗匪,带着森然杀意问道:“如何。”只见被踩在脚下的盗匪,蠕动了一下鼻子,嗅了嗅踩在脸上的鞋子,兴奋道。“对,对,就是这个味。”月下一座无人的古老村子里,身体砰的一下,变成无数乌鸦的离歌。带着一丝不屑对黑夜走出的恐怖生命说道:“来呀,杀我呀!”(ps:走过路过的美女帅锅,点个收藏,投个推荐票,在互动互动。我在书里世界等你们,谢谢咯!)
披着蓑衣戴着斗篷的骷髅,慌不择路跑进一座庙宇。 披头散发一身红衣的厉鬼,头也不回跳进枯井。 手持刀剑的尸傀一把鼻涕一把泪,跪在地上砰砰磕着头。 月色下无脸的影子拔腿就跑,身后一只以指为脚嘴在掌心的断手,急忙喊道“等等劳资。” 乌云遮月的深夜,莫凡左手拿着符箓右手举着长刀,走在一座荒村中,看着寂静的四周,不由破口骂道。 “特娘的,鬼怪在哪里。”
【【2018泛灵异中元祭征文】参赛作品】九九年庆城,一具怀胎十月的女尸雪夜中步行七十里来到青牛山上,诞下一婴儿,取名李子夜。十八年后,李子夜道法大成,前往灯红酒绿的大都市。九阴鬼王、盖世魔头、无敌妖姬…不存在的,看我阴阳至尊大手一挥,女的留下,男的全部撂倒!
对一株莲花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你肯定会说,水啊,莲花离开了水,就只能当柴火烧了。其实不然,对一株莲花来说,有欣赏它的人才最重要。为什么呢?因为有欣赏的人,才会有好诗来赞它,有好诗来赞它,它才会出名。一首爱莲说,让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其实,出淤泥而不染的花多了,出名的只有我们莲花啊。所以,做人,就要做名人,做花,更要做名花。为什么呢?因为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名花的莲花不是好莲花。
群雄逐鹿,仙道争锋,天若阻我,我便踏天而行!众生渺渺,皆是苦难河上的纸做小舟,风来浪打,飘摇孤苦,方荡要打造一艘打不沉的巨舰,扬帆起航,迎着朝阳乘风破浪,逆天而上,直入星河。
《最强无敌,另类洪荒!》重生在混沌中,结识了盘古,顺便还吞了天道。从此玄尘成为了洪荒第一人。收鸿钧为徒,抢三清的气运,夺最牛逼的法宝,杀最傲的大能。我就是众生之师,我为天道代言。不服?呵呵,打到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