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笛儿
昏迷四个月的林妹妹醒了,关于曾经穿越到古代蒙古成为舒碧儿的故事,犹如一场无痕的绮梦。生活继续,一切依旧,但就是有什么不一样了。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记者,与当红明星楚君威一次又一次的交集,常让她分不清这是在梦里还是梦外。她问:你是谁?楚君威回:如果我是君问天,你愿意和我回蒙古吗?
他是军中年轻的少将,沉稳、渊博、形像高大;她是初出校门的社会小菜鸟,冲动、仗义、乐天派;一场意外,他身败名裂、形像俱毁,成为千夫所指的负心汉,她是那传说中的小三。亡羊补牢,两人无奈牵手进婚姻圣殿。他说:委屈你了。她回道:哪里,哪里!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其实谈不上委屈,谁让她是肇事者呢?
婚礼当天,新娘被当众示威。没错,这个窝囊的新娘是我。我叫白雁,是个俊俏的小护士,父不详。男友有权又有钱,在他的热烈追求下,我们交往不到3个月就闪婚了。我以为自己撞了大运,谁知婚礼当天,一个女人捏着新郎的婚戒当众挑衅我,我忍了。然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她借着酒意敲开了他的门,他眯起眼,邪魅地歪歪嘴角:干吗?她脑中闪过一张冷峻漠然的面孔,她甩甩头,手搭上他的肩,装疯卖傻地笑道:陪你呀!当真?比真理还真。他盯了她两秒,弯下腰,嘴角擦过她的脸颊:再说一遍。只做不说。她晕眩地将手伸向他的腰带。结婚时,她知道他心里面有一个人。不过有情人总难成眷属,他
他是军中年轻的少将,沉稳、渊博、形像高大;她是初出校门的社会小菜鸟,冲动、仗义、乐天派。一场意外,他身败名裂、形像俱毁,成为千夫所指的负心汉,而她就是那传说中的第三者。亡羊补牢,两人无奈牵手进婚姻圣殿。 他说:委屈你了。 她回道:哪里,哪里!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其实谈不上委屈,谁让她是肇事者呢!
小护士白雁与青年才俊康剑闪婚,突然发现这不是一出灰姑娘与王子的剧情。他心里早有一位红颜知已,婆婆视她如眼中钉,公公与她妈妈居然有旧情,到处是迷。后来,白雁定义:如果你是只麻雀,不小心成了凤凰,别太当真,这只是个传说……
他叫莲绛,红莲业火的莲,点绛唇的绛。 她叫十五,花好月圆时的十五。 她曾是名动大洲的第一王妃,可八年后,她从棺中爬出,双手满是泥土和鲜血,无心、无情地走上了复仇之路。 他是南疆历史上身份最神秘的年轻祭司,是能将死人气活的毒舌男,却独独是她羞涩又傲娇的夫君。 他性情冷漠,厌恶的人在面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孤傲,天下在他眼里算什么?他深情,为了与她厮守,不惜成为冷血的魔鬼,他幼稚,在她面前,他就是个长不大的、要人哄的孩子;他善妒,他的夫人,哪怕别人多看一眼他都会吃醋。 然而她要的是天下大乱,万劫不复。他要的却是三世情深,痴心一颗。 桃花开,桃花落,桃花尽了笙歌没…… 此生执着什么,你若问我,终是笙歌落! 他本妖娆无情,可却偏生念她成疯、思她成狂哪怕她是鹤顶红,他也甘之如饴,最后为她,堕落成魔!“莲绛你若敢死,我就敢忘!把你忘得一干二净,黄泉碧落,永生不见!" 泪眼婆娑中,仿佛看到他唇角带笑,静静地看着她,“十五,你送我一场红梅落雪,那我便赠你三世情深,不负不弃。你送我一捧落花,我便赠你一颗痴心。”
少年侠士李思南,前往漠北寻找在他七岁那年被蒙古兵掳往漠北的父亲,他在途中结识了女侠孟明霞,到了和林,又因偶然的机缘,结识了成吉思汗的女儿明慧公主。成吉思汗要女儿嫁给另一部落酋长的儿子镇国王子,明慧公主却爱上了李思南。李思南顺利地找到了“父亲”,却不知道这个“父亲”是冒名顶替的奸徒。及后几经艰苦,方始找到了已被害得奄奄一息的父亲。其父亲临终时要他娶服侍自己多年的义女杨婉为妻。家国事,儿女情,李思南何去何从,引出许多离奇曲折的故事。_x000D__x000D_续篇:《风云雷电》
周时光发现,自己拥有的一切源于一场误会。 直到东窗事发,一夜之间,自己一无所有。 面对养父母和周家正牌千金的逼迫,走投无路的周时光选择攀附孟家三爷孟云归。 只是高枝大腿不好抱,那位爷财大气粗,却性格奇差。 周时光决定隐忍。 她在孟家如履薄冰、步步算计,与此同时,幡然醒悟的她事业开始迅速发展。 从草根龙套到影后之路,生活渐渐磨灭了周时光的单纯和善良,心也跟着坚硬起来。 而这样的她,也让孟云归逐渐情根深种……
许多年前,谢熹雯与温至臻偶遇,一见钟情,无疾而终。 许多年后,熹雯与他再度重逢,实践日久生情的爱情…… 浅式爱情最重要法则:学爱你。 谢熹雯:你爱我吗? 温至臻:我并没有说不爱你。 谢熹雯:你这样爱每一个人,爱苏凝?你爱我比她多吗? 温至臻:我不爱你? 谢熹雯:如果你爱我,离婚的时候,你不会轻易放开我的手。 温至臻:因为我没有为你酗酒,所以算不得爱你。没有为你歇斯底里,是不配爱你。没有要死要活,是不够爱你?! 谢熹雯:温至臻,我一直有一个遗憾,你一直没有说过“我爱你”。 温至臻:对不起,熹雯。我们重新开始,学爱你。
遭人下蛊,神志不清,敌友莫辨。眼下虽然已经将毒蛊取出,但放蛊之徒的身份尚未明确。我带着虫蛊向薛二爷请教其中的奥妙,他翻出若干古籍为我详解道.......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