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笛儿
林笛儿畅销经典图书合集4本,包括《纸玫瑰》系列《玫瑰之晨》《玫瑰之痕》等
他是军中年轻的少将,沉稳、渊博、形像高大;她是初出校门的社会小菜鸟,冲动、仗义、乐天派;一场意外,他身败名裂、形像俱毁,成为千夫所指的负心汉,她是那传说中的小三。亡羊补牢,两人无奈牵手进婚姻圣殿。他说:委屈你了。她回道:哪里,哪里!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其实谈不上委屈,谁让她是肇事者呢?
婚礼当天,新娘被当众示威。没错,这个窝囊的新娘是我。我叫白雁,是个俊俏的小护士,父不详。男友有权又有钱,在他的热烈追求下,我们交往不到3个月就闪婚了。我以为自己撞了大运,谁知婚礼当天,一个女人捏着新郎的婚戒当众挑衅我,我忍了。然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她借着酒意敲开了他的门,他眯起眼,邪魅地歪歪嘴角:干吗?她脑中闪过一张冷峻漠然的面孔,她甩甩头,手搭上他的肩,装疯卖傻地笑道:陪你呀!当真?比真理还真。他盯了她两秒,弯下腰,嘴角擦过她的脸颊:再说一遍。只做不说。她晕眩地将手伸向他的腰带。结婚时,她知道他心里面有一个人。不过有情人总难成眷属,他
他是军中年轻的少将,沉稳、渊博、形像高大;她是初出校门的社会小菜鸟,冲动、仗义、乐天派。一场意外,他身败名裂、形像俱毁,成为千夫所指的负心汉,而她就是那传说中的第三者。亡羊补牢,两人无奈牵手进婚姻圣殿。 他说:委屈你了。 她回道:哪里,哪里!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其实谈不上委屈,谁让她是肇事者呢!
小护士白雁与青年才俊康剑闪婚,突然发现这不是一出灰姑娘与王子的剧情。他心里早有一位红颜知已,婆婆视她如眼中钉,公公与她妈妈居然有旧情,到处是迷。后来,白雁定义:如果你是只麻雀,不小心成了凤凰,别太当真,这只是个传说……
“我都为你从良了,名声已坏,你要负责!” 谁不知道翁璟城招惹过的女孩子,都可以绕城市一周了,但他痴情起来有多可怕,或许只有明西玥能感同身受。 他在跟别的女人缠绵时被她撞见,起初是因为她的特别产生兴趣,到后来完全着了魔一般扑上去。他从良了,她倒霉了。 “我们试试呗,我已经重新做人了。” “万一试过我还是不喜欢你怎么办?” “死缠烂打,我还是挺擅长的。” “……” 这种对话,时不时要上演一翻。明西玥万万没想到,在爱情里从来都是卑微到极致的她,有朝一日也会被人宠上天。 她单恋十多年竹马被别人霸占,她还要放下千金小姐的架子打工赚钱,供应着他们的甜蜜生活。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样费力不讨好简直活该! 他的出现却让她觉得,原来老天挺公平的。无论多晚,他都随叫随到;无论多疲惫,他都愿为她撑开羽翼;无论外界如何说他们没可能,他都要用力一搏。 大概翁璟城也没想到,一向放荡不羁的自己,有一天会爱得那样疯狂,甚至甘愿做起备胎。只为了要给她万千宠爱,直至世界尽头。
金逐流与厉南星是在江湖并驾齐驱的两位少年英侠,同心抗清,情如手足。但不巧的是他们又同时爱上了六合帮帮主史白都之妹史红英。史白都热中名利,效力清廷;史红英则为人正派,不值乃兄所为。史白都以妹为饵,骗厉南星上当,史红英将计就计,以丫环代嫁,在洞房之夕始同厉说明真相。金、厉误会消除,连手夺取史白都送给大内总管萨福鼎的寿礼。史红英亦参加他们的抗清事业。
本书描述江南的儿子、金世遗的徒弟江海天的武侠事迹,以江海天为代表的一批侠士先在青海挫败白教的分裂夺权,后帮助邻国马萨儿国和昆布兰国锄奸平暴,无不表达了作者除暴安良,追求和平的主题。而这一批年轻侠士包括江海天也在这风风雨雨中得到历练,并追求到所爱之人。正如书中民歌所表达的:烽烟散尽、冰河如镜,我要在冰河洗净我宝剑的血腥,从今后永享太平。年轻人得到爱情,老年人得到安宁。再没有遥盼征人的怨妇,再没有倚闾待子的母亲。咿呀!烽烟散尽,冰河如镜。我要在冰河洗净我宝剑的血腥前集:《云海玉弓缘》续书:《风雷震九州》
酷爱摩托车的柳青阳在一次赛车中救了陈一凡,两人因此结识。同时柳青阳家遭变故和母亲搬到工地居住,因为学业无成只能从体力劳动开始打工还债。陈一凡出手相救,把他招到明德房地产集团。在一心要照顾好母亲、还清债务责任心的驱使下,柳青阳努力学习、拼搏慢慢成长。明德集团受到四大房地产集团公司的排挤而岌岌可危,柳青阳请梅道远出山拯救明德集团,梅道远选择柳青阳为自己的代言人,梅道远一边教柳青阳太极推手让他从中感悟做人之本,经商之道。最终柳青阳和陈一凡凭借诚信、专注、正义掌握了太极推手的精髓运用到商战中,救明德公司于危难之中。这场经历让他认识到错过的学业一定要补回来,他回到大学重新开始求学之路并继续传播太极推手文化,陈一凡用自己的商海经历来传授年轻人,两人也最终走到了一起。
遭人下蛊,神志不清,敌友莫辨。眼下虽然已经将毒蛊取出,但放蛊之徒的身份尚未明确。我带着虫蛊向薛二爷请教其中的奥妙,他翻出若干古籍为我详解道.......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